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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述岗述廉的若干意见》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2-02

各处室、指挥部、公司:

    经党委讨论同意,现将《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述岗述廉的若干意见》、《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加强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廉政建设   述岗述廉  通知

杭州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办公室     20091222印发

                                               共印7

杭州市钱江新城管委会

关于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述岗述廉的若干意见

 

为不断深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切实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引导重要岗位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勤政廉政,进一步推动我委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就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述岗述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教育机制,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新方法,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促进重要岗位干部职工勤政廉政,为进一步建设好“高效、廉洁”新城提供机制保证。

二、述岗述廉对象

述岗述廉对象为:处长(主任)助理岗位人员,直接负责或参与招投标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固定资产和重大物资管理、工程业务联系单管理、工程决算审计管理、征迁安置管理等岗位及其他宜进行述岗述廉岗位的普通工作人员。

三、述岗述廉内容、时间及形式

重要岗位人员的述职以本人在该岗位工作的德、能、勤、绩为主要内容;述廉内容主要检查报告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执行有关廉政纪律的情况。

述岗述廉原则上每2年进行一次,一般与该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同步进行。述岗述廉可结合处级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进行,也可以单独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述岗述廉对象宣读述岗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也可提交述岗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征求有关意见。

四、 述岗述廉基本程序

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四个步骤进行。

1.撰写述岗述廉报告。根据管委会述岗述廉工作计划,列为重要岗位述岗述廉的人员,按照述岗述廉内容和有关要求,认真进行自我总结,撰写述岗述廉报告。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真实、简明扼要。

2.组织开展评议。采取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参加人员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认真评议。

3.收集与反馈。述岗述廉后,由责任部门负责统计和收集对述岗述廉人员的测评意见,并及时将测评意见情况反馈给参加述岗述廉人员本人及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4.整改归档。述岗述廉人员要认真听取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整改材料。由政治处和监察室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并按照按归口管理的原则,将述岗述廉情况及结果进行归档、备案。

五、组织实施

重要岗位述岗述廉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政治处、监察室共同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述岗述廉结果,列为重要岗位人员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本若干意见由政治处和监察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为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学习状况、廉洁行为,达到教育引导、严格管理、沟通思想、形成合力的目的,为推动新城开发建设、实现新城“建优质工程、创一流人才”的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对象范围
   
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对象为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含短期工作人员),下属公司全体职工。

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原则上采取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原则上班子领导成员由委一把手负责谈心谈话;各处室(公司)主要负责人由委分管领导负责谈心谈话;处室(公司)其他干部职工由处室(公司)主要负责人为主谈心谈话,并将谈心谈话情况向委分管领导和委主要领导反馈。

三、基本内容

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交流感情;

2.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和团结状况,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3.转达组织决定,反馈有关意见,提出希望要求;

4.听取干部职工有关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他需要进行谈心谈话的情况。

在遇到以下情况时,必须进行谈心谈话:

1.干部职工职务、岗位变动和退休时;

2.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奖励和表扬时;

3.对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需提醒时;

4.干部职工遇到重大事项或思想情绪有重大被动时;

5.干部职工工作出现严重偏差和失误,以及因其他原因引起思想不稳定时;

6.干部职工之间或部门内部出现不协调、不团结苗头倾向时;

7.干部职工主动要求谈心谈话时。

四、方式方法

1.谈心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可以进行专题性谈心谈话,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1/人;

2.委领导必要时应随时找干部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干部职工可以主动向委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干部职工之间也可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

3.每次谈心谈话要确定谈心谈话的重点和内容,明确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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